为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,加强实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文件精神,同时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国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教育工程(简称ITAT教育工程)工作的开展,逐步建立ITAT教育工程专业培训教师队伍,使更多的学校能够充分利用ITAT教育工程提供的优质教学和培训资源开展相应的教学和培训工作,不断提高ITAT教育工程师资水平及培训质量,从而加快实用型信息技术人才培养的步伐,经研究,我中心定于2008年7月在昆明举办“全国ITAT教育工程师资培训班”。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函告如下: 一、培训目的 邀请工程专家、国内资深专业教师授课,通过培训,提高信息技术和数字艺术设计专业教师的理论水平和授课水平,建立一支高素质的ITAT教育工程专业教师队伍。 二、培训内容 (一)ITAT教育工程教学理念、教学方法以及工程独具风格的培训模式解析; (二)ITAT教育工程最新培训计划及各类优秀教育资源(教材、课件等)详解; (三)基于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的平面设计、插画设计、景观设计、影视动画制作、多媒体设计与制作等数字艺术设计相关专业教学; (四)计算机基础教学法的艺术表现及教学研究专题讲座; (五)ITAT教育工程监考员培训。 三、培训对象 (一)ITAT教育工程培训基地的相关专业课程专职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; (二)具有信息技术和数字艺术设计相关专业知识背景,有志于成为ITAT教育工程专职培训教师的其他各类人员。 四、培训考试 培训后,经考试合格者,可获得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颁发的《全国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教育工程专业教师资格证书》,该证书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能力考核的证明,也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、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参考。此外,考试合格者同时也取得了ITAT教育工程监考员任职资格,可自愿申请成为工程监考员。 五、培训时间和地点 (一)培训时间:2008年7月25日—7月30日; (二)培训地点:云南财经大学(全国ITAT教育工程云南省管理中心办公室),具体报到地点、乘车路线及相关信息将于7月15日前另行通知。 六、收费标准 (一)培训费:1280元/人; (二)考试费:300元/课程; (三)食宿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 七、报名方式 (一)填写报名回执表,并于7月10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返回; (二)报到当日领取培训资料; (三)所有参加培训人员需于报到时提交四张两寸彩色照片,身份证、最高学历、职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。 八、联系方式 1、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(北京) 电话:010-66096209 传真:010-66097211 Email:xuejia@moe.edu.cn 联系人:薛佳 2、 会议秘书处(昆明) 电话:0871-5115045 传真:0871-5115045 Email:yangzhbi@yahoo.com.cn 联系人:杨中碧、李淑贤、楚美兰
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2008年6月2日